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项目名称:新余市中医院定制接口开发服务
项目编号:XYCX2025-ZX008
采 购 人:新余市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
目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项目概况 新余市中医院定制接口开发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余市中医院官网(网址:http://www.xyszyy.cn/以下同 )确认并按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 XYCX2025-ZX008
2.项目名称:新余市中医院定制接口开发服务
3.采购方式: 询价
4.预算金额: 350000元
5.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XYCX2025-ZX008 |
新余市中医院定制接口开发服务 |
1 |
项 |
35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 2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R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R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19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通过邮箱报名,并将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电话、营业执照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xycx699@163.com(邮箱标题: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及标号)邮箱确认报名,未报名或缺少上述任一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 开启地点: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余市中医院
地 址 :新余市渝水区仙来西大道1099号
联系方式: 0790-7150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小区
联系方式:0790-644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 0790-644003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附表为准。标记“R”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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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人 |
新余市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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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代理机构 |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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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新余市中医院定制接口开发服务 项目编号:XYCX2025-ZX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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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3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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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属性 |
R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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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现场考察 |
R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 □组织:潜在供应商可在 年 月 日 点 分前到达 ,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前往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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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1.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采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详见“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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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进口产品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 R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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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强制采购 |
是否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 R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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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联合体响应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接受 R 不接受 (除联合协议和询价通知书特殊要求外,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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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分包 |
是否允许分包: R 不允许 £ 允许 分包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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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①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10% ; 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l本项目采购标的及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注:如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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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响应保证金 |
R不要求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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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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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
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点30分 响应地点: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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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三份(一正二副,需三份放在一个文件袋内密封完好,否则视为不响应,做废标处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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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响应文件的解密 |
线下纸质开标,此项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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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评审方法及标准 |
评审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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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实物样品 |
R 不要求提供样品; £ 要求提供样品,样品制作标准和要求、是否提交检测报告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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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核心产品 |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采购需求 R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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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相同品牌响应资格的认定 |
提供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相同的按第 / 种办法确定一个参加响应的供应商: (1)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如某量化指标最优)确定; (2)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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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处理 |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第 1 种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如某量化指标最优)确定; (2)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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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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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为预算金额1.5%,人民币5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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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询问、质疑及投诉联系方式 |
1、询问、质疑 接收部门: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_ 联系电话:李先生、18979057079 电子邮箱:xycx699@163.com 2、投诉 受理部门:新余市中医院、市卫健委财务科 联系电话:0790-7150089、0790-6422631 通讯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西大道1099号、新余市仰天岗东大道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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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询价通知书变更与澄清 |
请各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公告发布地址。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发布地址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询价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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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询标 |
供应商在协商期间须在开标室,随时通过代理机构接收采购小组的询标等信息,并在现场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采购小组的意见。供应商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签字后交由询价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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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其他说明事项 |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政采贷”或“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查询办理。 2.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从2022年2月8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3.恶意投诉认定。投诉人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补充事项: 4.1、本项目为线下纸质标,相关流程为:a、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应递交纸质标书至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并现场进行签到,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b、开标时间现场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并检查无误后送达评标室;c、专家评审环节;d、宣布结果。投标文件未强制要求胶装,仅需装订即可。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项目的采购活动。
- 定义
2.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3 供应商:指响应询价、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 合格供应商
3.1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3.1.1 符合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询价邀请 ”规定的资格要求。
3.1.2 以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3.2 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并应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2.2 项目中有特定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当中承担此项工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合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分包的规定
4.1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4.3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响应费用
5.1 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6.保密
6.1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语言文字和计量单位
7.1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7.2 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1 现场考察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有关规定。
8.2 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3 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电子化系统意外情况及处理(本项目不涉及)
9.1 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所涉采购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2)所涉采购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4)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6)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9.2 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上述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视情况封存或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 、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构成
10.1 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邀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合同草案以及响应文件格式等。
10.2 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10.3 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4 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通知书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
11.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原公告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11.4 询价通知书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 终止采购
12.1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12.2 终止询价采购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
三 、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编制
13.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3.2 无论询价通知书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响应文件的构成
14.1 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报价一览明细表
(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9)技术文件。
14.2 响应文件应使用询价通知书“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14.3 询价通知书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4.4 供应商应编写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
- 响应报价
15.1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采购需求”规定的商务技术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5.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5.2.1 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5.2.2 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15.3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其响应无效。
15.4 响应报价不得超过“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无效。
- 响应保证金
16.1 响应保证金的提交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
16.3 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保证金,其缴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16.4.2 终止采购项目已经收取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
16.4.3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响应有效期
17.1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其响应无效。
17.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责任。
17.3 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
-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18.1供应商须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签章。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无效。
18.2 询价通知书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
- 响应文件的加密和递交
19.1 供应商应使用文件袋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封边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未按要求签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无效。
-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则响应无效。
20.2 如响应截止时间公告延期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 22. 样品递交与退还
22.1 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样品佐证的,所提供的物品必须按“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否则不予接收。
22.2 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相应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四、开启
- 开启
2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工作。
23.2 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询价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开启活动。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启。
23.3 开启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 响应文件解密(本项目不涉及)
24.1 供应商应当按照电子响应要求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6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
25.1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
五、评 审
- 询价小组的组成
26.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6.2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2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评审。
27.2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
27.3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28. 响应文件澄清
28.1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 29. 响应报价修正
29.1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9.2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28.2条款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 30. 相同品牌的处理原则
30.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按照“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
30.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询价通知书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30.1条规定处理。核心产品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1.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
31.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 32. 评审报告
32.1 询价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报价情况等;
(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32.2 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 33.评审保密要求
33.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3.2 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 违法行为报告
34.1 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34.2 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六、成交和合同
- 确定成交供应商
35.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5.2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成交结果公告
3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原公告上公告成交结果。
36.2 公告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 成交通知书
37.1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7.2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履约保证金
38.1 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按照“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8.2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
38.3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签订合同
39.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39.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9.3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9.4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七、质疑和投诉
- 询问和质疑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0.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0.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下载询价通知书的凭证等)。质疑函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40.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40.6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 投诉
4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1.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41.3 投诉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中小企业参加响应
42.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5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2.6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42.7 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监狱企业参加响应
43.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3.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3.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
44.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4.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4.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44.4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响应
45.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5.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及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栏目查询,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45.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
45.4 如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 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46.1 除“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
46.2 如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且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函。
46.3 如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九、响应无效等特殊情形
- 响应无效情形
47.1 响应文件存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其响应无效。
47.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48. 停止评审情形
48.1 询价小组发现询价通知书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询价通知书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询价通知书,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49. 重新评审情形
49.1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49.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 50. 终止询价情形
5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 51. 应当回避情形
51.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1.2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十、其他
- 52. 采购代理服务费
52.1 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
- 53. 适用法律
53.1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 54. 解释权
54.1 本询价通知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询价通知书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序号 |
接口名称 |
接口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传染病监测数据上报 |
按照医院提供的传染病监测数据上报文档进行接口开发 |
要实现与医院his系统嵌入式无缝对接 |
2 |
江西省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
按照医院提供的江西省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文档进行接口开发 |
|
3 |
江西省药品耗材追溯码 |
按照医院提供的江西省药品耗材追溯码文档进行接口开发 |
|
4 |
门诊病案首页管理及数据上传 |
按照医院提供的门诊病案首页管理及数据上传文档进行接口开发 |
|
5 |
His对接费用 |
|
- 技术要求
- 根据《关于推进江西省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 ( 赣卫医字〔 2023〕79 号) 的文件要求, 以及《江西省医疗机构间检验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建设参考技术标准》进行接口对接及数据上传。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信办关于印发《一把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和应用技术实施方案》的通知(网信办[2024]4号)和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办[2024]38号)文件要求进行数据对接。
- 关于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以及门(急)诊诊疗信息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规范进行his系统的改造及数据的上传。
4、根据发布的国家传染病智能检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API接口规范进行数据上传。
- 技术路径
数据采集工作的关键任务在于实现数据从医疗机构业务系统平台长期稳定的传输, 为从源头上保证数据的原始性和可靠性, 建议在医疗机构建立镜像库, 镜像库数据不需包括影像类源片数据, 镜像库的时效性须在 30 分钟以内。
一、视图开发与数据治理
1.1 视图开发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循省平台统一数据集和字典标准开展视图开发工作。 视图开发依据医院提供的最新文件要求进行视图的开发建议在镜像库内完成。
1.2 数据治理
在完成视图开发后, 要开展数据治理工作, 对数据进行多方面的校验, 主要有数据完整性校验、 匹配性校验、 合法性校验、非空性校验、 一致性校验等。
(1) 数据完整性校验: 确保子表与主表之间的数据关联完整性, 即子表中的外键必须与主表中的主键相匹配, 且不存在孤立记录或无效引用。 主表的主键一般命名为 dcid, 子表主键一般命名为 docid, 子表的外键为 dcid, 具体看数据集标准的描述,主从表通过 dcid 进行关联;
(2) 匹配性校验: 确保数据与预定义的字典或代码表匹配准确, 即数据值必须存在于相关字典或代码表中, 避免出现未定义的或无效的数据项。 需要进行匹配性校验的字段, 在数据集标准文件中定义了其字典, 根据字典编码找到对应的值域;
(3) 合法性校验: 检查数据的取值范围、 格式以及小数位等是否符合预定义的规则, 确保数据在逻辑和业务规则上的合法性;
(4) 非空性校验: 检查字段是否允许为空, 确保必填字段不为空, 避免因缺失关键数据而导致的系统异常或业务逻辑错误;
(5) 一致性校验: 确保多个数据集中相同字段的信息保持一致。 例如,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科室信息、 人员信息、 患者信息、 就诊流水号等关键字段, 在不同数据集中的值应完全相同,避免因数据不一致导致的逻辑错误或业务异常。 此校验旨在维护数据在不同上下文中的统一性和准确性;数据上传至前置机:经过数据治理和标化处理的业务数据插入医院前置机数据库。
二、数据质控要求
需在数据上传前完成本地质控, 确保数据符合上述规则。
2、服务质量
1、按照医院提供的江西省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江西省药品耗材追溯码、门诊病案首页管理及数据上传、传染病监测数据上报文档进行接口开发,能够与医院his系统进行嵌入式无缝对接,并且所涉及到的其他的费用医院不再承担,中标单位负责所有的费用。
2、要实现与医院his系统嵌入式无缝对接。
3、故障响应:
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现场支援。一般故障 5×8 小时现场支援;中标单位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 24 小时内进行服务响应,在 2 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
4、工期及验收
1、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要达到医院的要求开始进行上线。
2、验收:本项目为简易程序验收。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接口调试和人员培训完成后,由医院使用科室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并签订相关验收报告做为后续付款依据。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采购人给成交供应商签字盖章验收报告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二) 商务条件
采购条款 |
要求 |
备注 |
交付期(完成期) |
2个月 |
|
交货及服务地点 |
甲方指定的地点 |
|
质保期/服务期 |
3年 |
|
验收 |
由甲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组织验收,并邀请第三方参与验收。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30%;验收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70%。 |
|
说明 |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中所有货物、材料、运输(需送货上门)、转运、仓储、辅材、制作、基础、 改造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税金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另行增加费用。 |
|
其它要求 |
由采购方与中标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 由中标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 厂方出厂标准和中标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 中标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 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方。 |
|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资格审查
(一)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供应商应当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三)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
(四)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审查的资料及方式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7-1》 |
2 |
资格声明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7-3》 |
3 |
信用记录 |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
4 |
落实中小企业政策 |
1、当本项目(包)专门面向或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如为监狱企业响应,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询价小组需按照列明的采购标的及所属行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8-1》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8-2》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8-3》 |
5 |
拟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体协议 |
如本项目(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者合同分包措施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体协议。 j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k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的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体协议,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7-6/7-7》 |
6 |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
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 |
7 |
响应保证金 |
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提交相应保证金。 |
本项目不涉及 |
二、符合性审查
(一)询价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
(二)供应商应当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三)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四)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3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 |
4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询价通知书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5 |
签署、盖章 |
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签署、盖章的; |
6 |
实质性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的; |
7 |
报价合理性 |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询标环节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8 |
串通响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9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0 |
其他无效情形 |
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
三、商务技术评审
询价小组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对照《商务响应偏离表》《技术响应偏离表》进行实质性响应评审。
评审内容 |
|
技术评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技术需求中所有实质性条款,任何一项不满足投标无效。 评审依据: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
商务评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商务条件中所有实质性条款,任何一项不满足投标无效。 评审依据:商务需求响应/偏离表。 |
四、评审结果
(一)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澄清、响应报价修正、相同品牌的处理原则详见“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中第28.29.30条规定。
(二)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响应报价是指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
(三)询价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以及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第六章 合同草案(参考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登记地址:
邮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供应方):
法定代表人:
登记地址:
邮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 真诚合作、 共同发展的原则, 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如下合同内容。
- 合同标的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1 |
新余市中医院定制接口开发服务 |
项 |
1 |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的总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此金额为含税闭口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样品、税赋、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相关费用、保险费、维保费、利润、验收检测费,各种风险费用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的所有含税费用,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附随服务(如培训、调式、检测等)、售后服务等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 签订合同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30%,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 验收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70 %,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合同项下所有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合格并交付使用。
第四条 运输、 保险费的负担
上述项目所产生的运输和保险费用(如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装和调试
乙方将全部项目升级完成后,甲方在确认后向乙方签署签收单,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须完成验收手续并签署验收合格单。
第六条 质量和验收标准
甲方按照合同配置单和原厂标准对乙方所供之项目进行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处理,以不影响合同的履行。甲方超过期限提出的,视为质量异议不成立。乙方收到甲方的质量异议,在7个工作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默认质量异议的存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及时支付款项的,对逾期付款的部分,甲方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合同总金额的 5%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乙方逾期交付项目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款项(如有),并按合同总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反质量条款交付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每逾期一日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如乙方销售装备属于违规进口或假冒伪劣产品, 因该装备原因引发的纠纷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责任, 同时接受甲方对乙方的惩罚(含名誉损失) 。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在履行了义务后, 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获得符合要求的服务,对乙方提供的不符质量标准的服务,有权要求乙方在服务期内予以更换。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当期定金或货款。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并保证按时按质安装调试完毕交甲方验收。在甲方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乙方应认真履行维保责任,不得推委、拖延。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须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法定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 询价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询价响应文件
项 目 名 称:新余市中医院定制接口开发服务 项 目 编 号:XYCX2025-ZX008
询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
资格符合性审查导读表
资格符合性 审查内容 |
询价文件要求 |
提供情况 |
页码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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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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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函、供应商资格文件声明 |
按格式编制、签署、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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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按询价文件第一章“ 第一节 询价邀请函 3、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提供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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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文件格式编制、签署、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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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有效期 |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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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未超出预算,且不低于成本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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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
询价响应文件完整且符合询价文件签署及包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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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 询价响应书
致: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新余市中医院定制接口开发服务 (项目编号:XYCX2025-ZX008) 询价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询价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参加该项目的询价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 我方已经全面仔细地阅读了询价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补充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意接受及遵守询价文件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并按照其要求提供报价。
2.询价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成交人询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方承诺在本次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方完全尊重和认可询价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
6.我方同意按询价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7.联系方式: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 注】本《询价响应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四、 询价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
(一)询价报价表
项 目 名 称 |
新余市中医院定制接口开发服务 |
项目编号 |
XYCX2025-ZX008 |
询价总报价 |
询价总报价: 万元,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 |
所投产品品牌或主要品牌 |
|
交货/完工时间 |
|
质保期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二)报价明细表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制造商名称 |
单 价 |
总价 |
是否为小微企业产品 |
属小微企业 产品总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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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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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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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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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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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格可加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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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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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询价通知书条目号 |
询价通知书的技术需求 |
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内容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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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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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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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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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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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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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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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jj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 采购需求”技术需求填写。
kk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上述表格中内容。
ll若响应的部分技术要求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需求有偏离的,则按上表单独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询价通知书条目号 |
询价通知书的商务条件 |
响应文件的商务响应内容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说明:
j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 采购需求”商务条件填写。
kk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上述表格中内容。
ll若响应的部分商务条件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商务条件有偏离的,则按上表单独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五、
资格证明文件
【7-1】供应商资格文件声明函
供应商资格文件声明函
致: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新余市中医院定制接口开发服务 (项目编号:XYCX2025-ZX008)询价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询价,提供竞争性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2】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仅供参考)
致: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以制造(或代理)(产品名称)为主的企业法人 ,主要营业的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代理地址) 。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采购项目名称为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投标标的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响应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4.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投标人未中标,其有效期至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5.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文件。
授权制造厂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部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部门: 年 月 日
【备注】1. 本格式适用于投标人不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应提供的证明。2.本格式仅为制造商授权书的参考格式,可根据授权内容进行修订,但其授权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所授权经销产品、有效期、授权地区等。
【7-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授权代表人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电子邮箱:
【说 明】1.法定代表人可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附件不需提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7-5】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人可以在公告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 核实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6】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 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 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样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8】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在贵公司组织的新余市中医院定制接口开发服务 (项目编号:XYCX2025-ZX008)采购中我方如获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缴费通知书》后,按要求及时向贵公司缴纳成交服务费。
如我方违约,愿接受贵公司出具的违约通知,按成交服务费的200%在采购人付给我方的成交合同款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我方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 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七、 企业简介
八、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