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6 2023
    新余市中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市中医院医务工作者的服务能力与水平,打造患者满意、社会放心的医院,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2018年7月19日下午,新余市中医院在四楼会议室举办一场医院服务创新与构建患者满意性服务体系系统培训会,全院职工均参加,现场座无虚席。 本次培训特邀美国GEC授权培训师、复旦大学医院管理项目核心师资、有着多年培训经验的周诚忠讲师为大家授课,他从了解顾客、制订优质服务标准、建立成功的团队、定期开展检查与讨论、纠正及改善顾客服务等五个模块着手,系统地讲解了如何构造患者满意性服务体系,小到沟通技巧、大到创新服务都有所涉及。 新余市中医院一直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秉持“人民至高无上,患者是我亲友”的坚定信念,始终将患者的需求摆在首位,为患者打造宾至如归的就医体验。在场的医护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令大家获益匪浅,将会把今天学到的这些知识应用到日常工作中去,为前来看病就医的患者们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 11-06 2023
    新余市中医院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 (一)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1]  从业规范 第四条 以人为本,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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